努力存錢買下房,最後屋主卻不是自己,有民眾花了915萬,在淡水買下捷森堡的預售屋,先付了270萬,但後來房子蓋好,卻遲遲沒有交屋,建商才說因為跟地主有糾紛,他們買的這戶,剛好是當初承諾給地主那戶,不只有3戶無法交屋,也還沒退當初預付款,儘管建商有提出換屋補償,但強調房價不斷漲,換屋房價是1700萬,建商大出包,價差一倍還要消費者補差價,對辛苦存錢買房的民眾來說,當然不能接受。
記者谷庭:「在淡水這個新成屋,有人當初是努力買下預售屋,不過後來卻發現,屋主不是他。」
深棕色外牆這名叫「捷森堡」的房子,有民眾在100年年底,以915萬買下預售屋,付了近270萬,2年後房蓋好,等著交屋,才發現屋主換人當。
投訴民眾廖小姐:「他現在就是一屋二賣,因為他當初給我們預售合約,上面的(房子現在)已經過戶給謝姓地主了。」
廖小姐拿著預售屋簽約,白紙黑字雙方都蓋章,房子卻是別人的,建設公司承諾完屋給地主7戶,原本地主只留1戶自住,剩下6戶委託建商賣,後來收回房子不願賣,讓3戶已經買下預售屋的消費者,落得沒房可住。
投訴民眾廖小姐:「本錢也沒有還給我們,結果他告訴我們,錢還在信託裡,可錢也不還給我們,變成就是說我們錢就卡在那個房子裡,然後又沒有房子可以住。」
建商提出換屋補償,坪數多10坪,但房價從915萬變1700萬,差一倍,強調三年前房價19萬一坪,現在25萬起跳,明明買房是建商大出包,換屋還要消費者補差價,也想連同消費者一起向地主提告,但買個房變得這麼複雜,廖小姐當然拒絕。
投訴民眾廖小姐:「像那些餅商,要去黑心油的求償,那要叫消費者出來當關係人嘛,不可能嘛,一定是先賠給消費者,他們再去跟上游廠商求償呀。」
新北市法制局消保官陳世欽:「消費者可以有130萬違約金,再乘與3倍,然後向法院請求(懲罰性賠償)。」
建商解釋預付款納入信託專戶,也對地主寄存證信函提告,訴訟完成,就退款賠償,但對辛苦存錢的小老百姓,單純想擁有個家,乖乖照程序走,最後跳票,眼看別人開心裝潢,生氣、無奈不斷籠罩心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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